绵阳飞行职业学院关于对黄嘉乐等4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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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5.02.28
绵阳飞行职业学院关于对黄嘉乐等4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》第三章第十二条中对学生每学期学籍注册规定“学生应该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,不能如期注册的,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,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,不予注册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,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”。
2024年秋季学期至今,经学校多方多次催缴未缴纳学费,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41号令)和我院学籍管理规定,经学院研究决定,对黄嘉乐等4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决定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天(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4日),公示期间学生仍可进入系统缴纳学费,若公示期满仍未缴交学费者,注销学籍学历信息。公示期间若对所欠学费和有其他内容异议可联系辅导员,逾期不再受理。公告结束后视为退学告知书已送达。
绵阳飞行职业学院
2025年2月28日
附件:
序号 |
班级 |
姓名 |
性别 |
学号 |
1 |
2022级空乘2班 |
黄嘉乐 |
男 |
20221110241 |
2 |
2022级空乘1班 |
李雪晴 |
女 |
20221110108 |
3 |
2022级空乘5班 |
李鸿辉 |
男 |
20220110547 |
4 |
2023级空乘2班 |
黄炜婷 |
女 |
20231110224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