绵阳飞行职业学院关于对黄嘉乐等4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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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5.02.28

绵阳飞行职业学院关于对黄嘉乐等4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决定的公示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》第三章第十二条中对学生每学期学籍注册规定“学生应该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,不能如期注册的,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,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,不予注册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,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”。

2024季学期至今,经学校多方多次催缴未缴纳学费,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41号令)和我院学籍管理规定,经学院研究决定,对黄嘉乐等4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决定。
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天(2025228日至202534日),公示期间学生仍可进入系统缴纳学费,若公示期满仍未缴交学费者,注销学籍学历信息。公示期间若对所欠学费有其他内容异议可联系辅导员,逾期不再受理。公告结束后视为退学告知书已送达。

      绵阳飞行职业学院

2025年2月28日

附件:

 

序号

班级

姓名

性别

学号

1

2022级空乘2班

黄嘉乐

20221110241

2

2022空乘1班

李雪晴

20221110108

3

2022空乘5班

李鸿辉

20220110547

4

2023级空乘2班

黄炜婷

20231110224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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